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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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下)

2024-01-17 02: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颁布后,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是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特别是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九部法律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此前颁布的与上述九部法律有关的司法解释,有不少内容已被民法典吸收,但有的规定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原立法基础,或者与民法典的规定不符合,甚至产生冲突。 因此,在相关司法解释未进行系统清理并制定新的民法典适用司法解释之前,需要在全国法院进行统一系统的培训,以及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的正确适用。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以周强院长为组长的“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承担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废、改、立等工作。 同时,全国法院从7月份开始也坚持分类分级、线上线下、点面结合,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 为及时为全国法院干警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提供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同志和各民事审判庭室的资深法官,按民法典各编分工合作,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作为全国法院学习贯彻民法典的培训用书,同时也是法律从业者深度学习和准确适用民法典的参考用书。全套丛书合计6卷11分册,总计约700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承担该系列丛书的编辑出版及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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